上海首次公布医保明细账
22家医院降低约定服务等级
晚报讯 上海市医保局今天首次公布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信息,22家医疗机构因医保约定服务项目费用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被降低了约定服务等级。
日前,市医保局组织专家对第一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了评估工作。据了解,第一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开展冠状动脉疾病介入治疗、血液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等。根据评估情况,对原列为准予约定服务的167家医疗机构和原暂予约定服务的6家医疗机构,维持原约定服务关系。对原列为暂予约定服务的17家医疗机构,调整约定服务等级上升为准予约定服务。主要依据约定服务费用管理并结合专家评估意见,对原列为准予约定服务的20家医疗机构和原暂予约定服务的2家医疗机构,降低约定服务等级或取消约定服务关系。凡约定服务评估结果为“暂不予约定”或取消约定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自即日起将中止相关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医保费用结算。
此次医保费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前3位名单,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
据了解,上海市医保费用信息原则上每半年公示一次,并将在实践中逐步增加信息发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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